(2020年5月8日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)
因工作需要,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区政协四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:
同意谯如富、罗婉勤(女)、王海燕(女)、曾颖(女)、唐秀琼(女)、王春华(女)、杨利(女)、罗国义、向性兵、刘小平、何桂英(女)、杨国光、刘红波、杨毅(原区行政审批局)、刘艳(女)、兰远芳(女)、李劲、瞿志、刘素华(女)、彭林、杨华、田卫、张勇、谭凤(女)、杨德芬(女)、何祖碧(女)、蒋位立、蔡昌平、徐鸿彬、蔡发成等30位同志辞去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增补陈俊、杨建勇、陈高峰、蔡永茂、奉华、孟祖林、聂明剑、向前、段元华、卢伟、李益、李向扬、蒋洪、张均、唐晓东、张建波、冉茂章、银天、李金凤(女)、唐博、曾绪成、袁琴(女)、殷琴(女)、杜华(女)、蹇亚铃(女)、黄金容(女)、陈雪(女)、刘丽君(女)、张丽(女)、朱思月(女)、李相俊(释佛理)、邓权(释心权)、柳一贤、卢玉琴(女)、龙丽(女)、朱涛、唐智、杨雷、曾普洪、刘俊成、何林颖(女)、朱兴灿、周雪(女)等43位同志为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。